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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关于开展2020年辅导员工作创新实践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8日|栏目:通知公告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辅导员工作内涵,更有效地发挥辅导员在担当立德树人使命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学校辅导员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形成辅导员工作典型经验和品牌示范,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辅导员工作创新实践项目立项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该项目实施的出发点

(一)新时代下辅导员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

(二)辅导员工作的实践性、人民性和时代性;

(三)辅导员工作的规律探索与实践需要;

(四)辅导员发展需要长期的积累和沉淀;

(五)整合辅导员资源和优势,突出集体育人成效;

(六)把辅导员智慧和能力转换为工作实绩。

二、选题要求

(一)紧密围绕《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中的辅导员工作职责进行选题;

(二)坚持以服务学生成长发展为出发点,以提升辅导员工作绩效为着力点,把教育服务学生与辅导员自身发展相结合;

(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要立足辅导员日常工作实际又要坚持核心工作理念的落地;

(四)选题要具有实际操作价值、推广应用价值和工作辐射效应;

(五)本次项目设置思想引领类和服务学生类两个门类,思想引领类侧重学生思想引领的辐射面和引领成效,鼓励面对全校学生开展(辅导员老师联合实施);服务学生类侧重立足辅导员日常工作,切实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成效,形成点上经验。

三、项目实施要求

(一)坚持以项目实施推进辅导员实际工作,坚持把学生成长与辅导员发展相结合统筹推进项目落地;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注重工作经验积累和理论价值的挖掘,努力形成可推广示范的经验,为理论研究提供可靠的实践支撑;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遵循学生成长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

(四)项目验收以教育服务学生成效和辅导员工作成效为主要考察依据,鼓励成果产出的多样性。

四、立项数量和支持标准

本次立项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侧重支持能形成面上效应和具有推广价值的项目,立项不超过5项,资助经费2万元。一般项目侧重支持典型经验项目,立项不超过10项,资助经费1万元。含心理咨询中心教师1项,给予相应支持。

五、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项目周期结束后,学校可根据项目成效选择部分优秀项目持续资助。

六、申报要求

(一)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进行申报,兼职辅导员可作为项目组成员。鼓励辅导员联合申报,每人限参与1项(参与人员必须实际负责项目的实施);每个项目组成员(含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超过6人。

(二)已经获得校级及以上相关资助的实践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目前承担校级及以上实践类项目未结项的老师不得以负责人的身份进行申报(以上两类项目如需经费支持可单独申请)。

(三)项目负责人认真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审查盖章后,于10月15日前报送纸质版至明远楼214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ydfdy@ynu.edu.cn。10月25日公布立项结果。11月1日起立项项目生效。

七、项目建议

(一)项目选题上重点考虑学生受益和有利于辅导员发展,不限实施形式和成果形式;鼓励大胆创新,特别是在整合全校辅导员优势引领和服务学生方面,学工部将给予大力支持,比如就某个专题搭建平台后可以通过学工部组织全体辅导员参与;此外鼓励申报针对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践性项目,影响辅导员将会影响更多学生,学工部也将给予大力支持。

(二)该项目要紧密结合辅导员日常工作,支持长期可持续开展的工作,不支持单体活动,比如开展一次社会实践或者一次文体活动。

(三)项目构想和实践上可考虑凝练核心理念,通过具体实践来达成核心理念,例如:核心理念是落实一个也不能少,项目设计就可以是通过学业指导、就业辅导、某类群体关爱等其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项目来实现。

附件:云南大学2020年辅导员工作创新实践研究项目申报书

学生工作部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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